上海市最新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截至2024年,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持续优化,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主要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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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专家,以及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人才,可直接申办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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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如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在重点企业担任核心技术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一般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缴纳本市社会保险满一定期限(通常为6个月至2年不等),薪酬达到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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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取得国家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在本市相关行业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且无不良记录者,可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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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后再出国深造者,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满1年,回国后在本市就业并缴纳社保,一般可在半年内申请落户。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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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上海“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或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其他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按打分制评估,积分达标即可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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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人才:在本市创办企业并持有一定股权,企业运营良好、纳税达标、带动就业显著的创业者,可申请人才引进落户。
此外,申请人需无犯罪记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单位具备人才落户申报资质。
政策强调“以用为本”,鼓励人才向重点产业和区域集聚。具体执行中,各区可能有细化标准,建议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或咨询人社部门获取最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