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双一流落户条件
上海市“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是上海为吸引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而实施的重要举措。根据现行政策(截至2024年),符合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通过简化流程申请落户上海。
一、适用对象
- 毕业院校:本人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且所学专业属于“双一流”建设学科范围内的,优先适用。
- 学历要求: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非应届毕业生或往届生不在此便利政策范围内。
二、基本条件
- 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 与上海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具有落户资质(一般为注册地在上海、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
- 所聘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具备岗位所需能力;
- 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三、政策优势
符合“双一流”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打分制”限制,直接通过“人才引进”或“重点机构定向引进”渠道申请落户,审批流程更简便、周期更短。部分区(如浦东、临港新片区)还对重点产业领域人才给予额外支持。
四、补充说明
- 若毕业生所读专业为“双一流”建设学科,即使学校非“一流大学”,也可享受相应政策;
- 非“双一流”学科毕业生仍可通过“居转户”或积分落户等常规渠道申请,但不享受应届生直接落户便利;
- 政策每年可能微调,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最新《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申报通知》。
总之,毕业于“双一流”高校及学科的应届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在沪就业并满足基本条件,即可较便捷地申请落户,是目前上海人才引进政策中的重要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