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集体户口落户条件
上海大集体户口(通常指社区公共户或单位集体户)是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无直系亲属家庭户口挂靠的人员提供的落户途径。根据现行政策,申请上海大集体户口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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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稳定就业:申请人应在上海市内有合法稳定的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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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满一定年限: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持证满7年(适用于居转户类申请),或符合人才引进等特殊政策条件者可缩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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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和个税缴纳: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且缴费年限符合要求(如居转户一般要求最近连续7年社保缴纳)。同时,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应与收入相符,无偷漏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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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且无法家庭挂靠: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无法将户口迁入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家庭户中,方可申请迁入社区公共户或单位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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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具备集体户资质:若申请单位集体户,所在单位需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立集体户口,并同意接收申请人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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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达标或符合人才政策: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系统,总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或属于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应届优秀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可优先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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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需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社会信用良好。
符合条件者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申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户口落入指定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立的社区公共户,或单位集体户。
需要注意的是,大集体户口在子女入学、房产交易等方面功能与家庭户基本一致,但长期依赖集体户可能影响部分政策享受,建议条件允许时尽快转入家庭户。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以上海市公安局、人社局最新发布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