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上海非婚生子条件
在上海,非婚生子女(即未婚生育的子女)落户需满足一定条件,政策上对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在落户权利方面已逐步趋于平等。根据现行政策,非婚生子女落户上海主要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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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若父母中有一方为上海市常住户口,其非婚生子女可申请落户。通常随父或随母落户均可,但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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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亲子鉴定报告:由于是非婚生育,无法通过结婚证等材料直接证明亲子关系,因此必须提供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鉴定报告,证明孩子与上海户籍一方的生物学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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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齐全:需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且证明上应包含父母信息。如出生证明上未登记父亲信息,可通过补办或司法程序添加,并配合亲子鉴定完成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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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过渡性规定:虽然国家已取消对非婚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强制征收,但在落户环节,部分地区可能仍要求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说明”或相关承诺书。实际操作中,上海多数区已不再将婚育状况作为落户前置条件,重点在于亲子关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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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地址合法稳定:需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址,如自有房产、直系亲属房产(需产权人同意),或社区公共户。若随父落户且父亲为上海户籍,还需考虑家庭实际居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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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包括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报告、书面申请等,具体以所在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总体而言,上海对非婚生子女落户持相对开放态度,关键在于证明亲子关系和具备上海户籍的父/母一方愿意承担抚养责任。建议提前咨询拟落户地派出所或区公安分局户政科,了解最新细则,确保材料齐全,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