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生娃落户上海条件有哪些
军人子女落户上海的条件主要依据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军人家属安置、户籍管理的相关政策。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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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配偶及子女随军落户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及相关随军政策,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主要是军官和部分士官)可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军落户。在上海这类“一线大城市”,随军条件较为严格:- 军人需为正营职或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上军官,或担任中级以上士官(如三级军士长及以上);
- 在上海驻军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通常为3年以上);
- 经军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核批准,并取得《随军家属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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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安置落户带动子女落户
军人退役后符合上海市接收安置条件(如转业军官、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通过组织安置落户上海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需提供退役证明、安置介绍信、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 -
现役军人子女出生登记
若军人配偶为上海户籍,所生子女可按“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政策,在上海申报出生户口,不受军人随军条件限制。需提供军人身份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配偶户口簿等。 -
文职人员参照执行
军队文职人员若具有干部身份且纳入军队编制管理,部分情况下可参照军官政策办理家属随迁,但需根据具体单位和政策执行情况确定。 -
特殊人才或功臣优待
获得战功、荣誉称号或属于特殊人才的军人,可能在落户方面享受优待政策,子女随迁条件适当放宽,需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申请并经上海市相关部门审批。
注意事项:
- 上海市对人口规模严格控制,军人随军落户审批较严,需军队与地方公安、退役军人事务、人社等多部门协同办理;
- 所有申请均需通过军队系统逐级上报审批,获得《准予迁入证明》后,再到上海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咨询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或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取最新信息。
总之,军人子女落户上海主要依赖于军人职务等级、服役情况及是否符合随军或安置条件,普通士兵子女直接落户难度较大,需满足特定政策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