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四批积分落户条件
截至目前,上海市并未实行“积分落户”制度,而是通过“居住证积分制度”来管理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公共服务待遇。上海的户籍政策主要通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即“居转户”)和人才引进、留学生落户等渠道实现落户,并不设“积分落户”批次。
所谓“第四批积分落户”这一说法并不准确,可能是对居住证积分年度核定或居转户公示名单批次的误解。以下是与之相关的政策要点:
-
居住证积分制度:持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积分方式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积分标准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社保缴纳年限、纳税情况、紧缺专业、投资纳税、志愿服务等多个维度。总分达到120分可获得积分通知书。
-
居转户政策(即“7年落户”):持居住证满7年,缴纳社保和个税满7年,且满足中级职称或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等条件,可申请转办常住户口。
-
人才引进与重点机构支持:对于重点产业、企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通道快速落户,无需等待7年。
-
应届生落户: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可通过打分制度(如“毕业生落户评分标准”)申请落户,部分优秀学生可直接落户。
-
留学生落户: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学历层次、境外停留时间、用人单位资质等申请落户。
综上,上海没有“积分落户”批次制度,“第四批”可能是指居转户或人才引进的公示名单批次。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上海人社”APP获取最新政策和公示信息。如有落户需求,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居转户、人才引进或留学生落户等合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