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子女随父落户上海条件
根据上海市现行户籍管理政策,未婚生育子女随父落户需满足一定条件。尽管未婚生育在法律上不被鼓励,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包括落户权利。若子女欲随父亲落户上海,主要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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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确认: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子鉴定报告(即DNA鉴定),证明孩子与父亲之间的生物学亲子关系。该鉴定需由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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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为上海户籍居民:父亲须为上海市常住户口居民,且拟落户地址为其合法稳定住所(如自有房产或直系亲属房产并获同意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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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齐全:需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若出生证上未登记父亲信息,应先通过司法程序补充亲子关系认定,并由医院或卫生部门更正或重新签发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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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书面申请及承诺:父亲需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落户理由,并承诺对子女承担抚养责任。部分地区可能要求签署相关声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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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补充说明:虽然未婚生育不违反当前人口政策,但办理时可能需就生育情况作出说明。部分区县可能要求缴纳社会抚养费(视具体情况而定,近年来已有放宽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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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包括父亲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离婚或未婚声明等辅助材料,具体以所在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要求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各区执行细则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拟落户地派出所或区级公安机关户政中心,获取最新政策指引。整体而言,只要亲子关系明确、材料齐全、父亲具备上海户口和合法住所,未婚生育子女随父落户在上海是可行的,但审批相对严格,办理周期可能较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