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落户基本申报条件
上海市落户基本申报条件根据不同的落户途径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人才引进、居转户(居住证转户口)、应届毕业生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等主要方式。以下是各类途径的基本申报条件:
- 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于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等: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行业工作;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一般为3年,紧缺急需人才可缩短);
- 用人单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并具备用人资质;
- 个人无不良记录,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
- 居转户(居住证转户口)
适用于持有居住证并长期在沪工作的人员: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岗位相符;
-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行为。
符合激励条件者(如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在远郊地区工作、投资纳税达到一定标准等)可缩短年限或放宽条件。
- 应届毕业生落户
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 参与打分落户制度,满足“直接落户”条件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高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直接落户;
- 其他高校毕业生需满足用人单位资质、工作岗位、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综合评分达到标准分(通常为72分)以上;
- 用人单位需具备落户申请资格并提供落户名额。
-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 国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
- 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在国外高校就读并获得硕士学位;或
- 国外高校本科毕业,在世界排名前500名院校就读并获得学位;
- 留学期间未就业,回国后在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保;
- 用人单位符合相关要求。
此外,所有申请人须无犯罪记录,遵守法律法规,且在上海有合法稳定住所。
具体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