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北落户上海基本条件
清北(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毕业生落户上海的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上海市现行的人才引进和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以下是针对清华、北大应届毕业生申请上海户籍的主要条件和政策要点:
-
学历要求:申请人须为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毕业时间:通常仅限于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即在当年6月或7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生。
-
就业单位要求:需在上海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备用人自主权的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单位一般需具备接收应届生落户资质,且工作合同签订期限不少于1年。
-
直接落户资格:根据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无需参与评分打分,简化了落户流程。
-
其他材料:需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劳动合同、单位接收函等基本材料,并通过用人单位提交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
时间节点:应届生落户有明确申报时间窗口,一般在毕业当年的6月至8月集中受理,逾期将无法办理当年度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主要面向应届毕业生,往届生或非应届毕业的清北校友不适用此直接落户通道,需通过居转户、人才引进或其他渠道申请落户。
综上,清北应届毕业生只要在上海落实合格就业单位,基本可直接申请落户上海,无需积分和打分,体现了上海对顶尖高校人才的政策倾斜。具体操作应以当年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