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军人子女落户条件
上海市军人子女落户需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户籍管理政策,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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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子女落户通常要求父亲或母亲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的现役军人。退役、转业军人不在此政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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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政策适用:根据军队随军政策,符合条件的军人可申请配偶和子女随军落户。在上海,因属超大城市,随军落户审批更为严格。一般要求军人在沪服役且职务、服役年限达到一定标准(如正连职及以上军官,服役满一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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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为上海户籍或驻地在上海:若军人配偶已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落户;或军人驻地在上海,经军队批准随军后,子女可随迁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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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记与落户衔接:军人子女出生后,可在父亲或母亲部队驻地申报出生户口。若驻地为上海,且符合随军条件,可通过军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申报,经公安部门审核后办理上海市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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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才或功勋军人子女优待:对获得荣誉称号、立功受奖或属于高层次军事人才的军人,其子女落户可能享受优先或放宽政策,具体情况由军队和地方联合审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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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申请时需提供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批准文件、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配偶户口簿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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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调整:上海市户籍政策较为严格,军人子女落户需结合当年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警备区联合发布的具体通知执行,建议通过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咨询最新政策。
总之,军人子女落户上海主要依据随军政策和户籍管理规定,需满足军人职务、服役情况、家庭结构等多重条件,并通过军队和地方双重审批。建议提前与部队人事部门及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户籍部门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