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地人口落户条件
上海市外地人口落户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具体条件根据政策动态调整,以最新官方发布为准:
- 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
适用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缴纳社保的外来人员。基本条件包括: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对应;
-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记录。
符合特定条件者(如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等)可缩短年限。
- 人才引进落户
针对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主要包括:
- 具有博士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重要科技荣誉的专业人才;
- 重点产业、企业急需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 创业人才、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并创造就业岗位者。
申请人需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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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落户
符合条件的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打分制”申请落户。评分项目包括学历、学校层次、学习成绩、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荣誉称号、科研成果等。达到标准分即可落户。 -
投靠落户
包括配偶投靠、子女投靠和老人投靠,通常要求投靠人与本市户籍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并满足一定的婚姻年限、年龄或抚养关系条件。 -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成后2年内回国,受聘于本市合法用人单位,缴纳社保和个税,可申请落户。高水平院校毕业或有境外高水平工作经历者可享受更宽松政策。 -
其他特殊渠道
如军人退役安置、华侨回沪定居等,按专门规定办理。
落户政策较为严格,建议申请人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政策和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