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居转户落户上海条件
在上海申请“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依据上海市现行落户政策(截至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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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期间如有中断,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影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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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正常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且最近连续缴纳。补缴一般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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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申请前的7年内,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严重偷税漏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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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 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被聘任相应岗位;
- 或持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市工作、缴纳社保;
- 对于紧缺急需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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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申请时应在本市被注册企业、事业单位等合法就业,并签订长期劳动合同,仍在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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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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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达标:在申请前,持有居住证期间的积分应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并完成积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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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要求: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是自有房产或单位提供、租赁备案的住房,确保落户地址真实有效。
特殊优惠政策(可缩短年限):
- 持有居住证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可优先或缩短年限;
- 在本市远郊地区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者,可适当放宽;
- 连续3年缴纳个税高于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且社保基数匹配者,可不受职称限制;
- 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加速办理。
申请人需通过用人单位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经审核公示后办理落户手续。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