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学历落户上海条件
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人才引进”或“应届生落户”渠道申请落户上海,具体条件如下:
一、适用对象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博士、硕士、本科),且所学专业符合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需求。
二、基本条件
- 毕业院校为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
- 全日制学历,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 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单位具备落户申报资格(一般要求注册地在上海、纳税正常、有落户资质);
- 所聘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单位同意接收并协助办理落户。
三、应届生落户通道(最常用)
符合条件的“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无需社保缴纳年限和积分,可直接通过“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申请。其中:
-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如清华、北大、复旦、交大等)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即可申办;
-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博士毕业生,优先支持落户;
- 部分紧缺专业(如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用人单位要求
用人单位需在上海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接收应届生落户资质。部分中小企业可通过委托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五、其他补充渠道
若非应届生,但毕业于“双一流”高校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也可通过“居转户”或“人才引进”方式申请,但需满足相应工作年限、社保个税缴纳标准及职称等要求,审批更为严格。
六、申请材料
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落户申请表等。
七、办理流程
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学生事务中心”线上系统提交申请,经审核公示后,领取落户批复。
注意: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上海学生事务中心”最新通知,以当年发布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