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本身不直接负责户口落户,落户上海需符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及上海市公安局制定的现行户籍政策。对于通过上海师范大学途径申请落户的人员,主要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留学回国人员等情形。以下是常见情况的落户条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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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落户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通过“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政策申请。该政策由上海市教委、人社局联合实施,采用积分制。上海师范大学作为市属高校,其毕业生若在上海就业,需满足基本条件并达到落户积分(通常72分及以上)。评分项目包括毕业院校层次、学历学位、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科研成果、就业单位资质等。重点用人单位(如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机构等)录用的毕业生更容易达标。 -
人才引进落户
若为高层次人才或紧缺急需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落户。上海师范大学正式在编教职工中,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者,可由学校作为用人单位申报人才引进。申请人需与学校签订长期聘用合同,并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目录中的相关条件。 -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若毕业于境外高校后回国,受聘于上海师范大学,且符合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条件,如: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在国外学习满一年、回国两年内来沪工作、缴纳社保和个税等,可由学校协助办理落户。 -
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居转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缴纳社保满7年,且持证期间依法纳税、无违法犯罪记录,同时职称或技能等级达到一定水平(如中级职称),可申请居转户。在上海师范大学稳定就业者,在职称评定和材料证明方面具有一定便利。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落户申请均需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学校仅提供就业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支持。具体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咨询学校人事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