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条件上海落户
在上海申请落户,高级会计师可作为人才引进的重要条件之一,主要通过“人才引进”或“居转户”等渠道实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 在本市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职务,且所从事工作与专业相符;
- 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 无不良记录,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守法诚信要求。
二、人才引进途径(适用于高层次人才)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走人才引进快速通道:
- 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会计师),并在本市相关单位担任重要技术或管理岗位;
- 所在单位属于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机构或市级以上科研机构;
- 个人能力突出,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单位推荐并经主管部门认定。
三、居转户途径(适用于持证人员)
若不满足人才引进条件,可通过“居转户”方式落户:
- 持有居住证满7年;
- 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满7年;
- 聘任高级会计师期间,社保和个税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
- 职称真实有效,且与工作岗位匹配。
四、其他优势
高级会计师属于紧缺急需人才,在积分落户中可获得较多加分(职称加分可达140分),有助于快速达到120分落户标准。
五、材料准备
需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记录、单位营业执照及推荐函等。
建议申请人通过“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政策,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协助申报。政策可能动态调整,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