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海人的配偶落户条件
“新上海人”通常指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等方式获得上海户籍的人员。其配偶申请落户上海,需根据上海市现行户籍政策满足相应条件。目前,配偶随迁落户主要适用于因人才引进或居住证转户口(居转户)方式落户的人员。
一、适用对象
新上海人通过以下方式落户后,其配偶可申请随迁:
- 人才引进落户;
- 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居转户);
-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等特殊渠道。
二、基本条件(以居转户和人才引进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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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要求:
- 若主申请人通过“居转户”方式落户,配偶需结婚满10年方可申请随迁。
- 若主申请人属高层次人才、省部级奖项获得者等特殊人才,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配偶随迁婚姻年限可缩短至结婚满3年或随迁入户时已在沪居住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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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就业要求:
- 配偶一般需年满35周岁以上(部分高层次人才配偶可放宽);
- 在本市有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或已退休并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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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
配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如适用)。 -
居住与社保要求:
- 部分情况下要求配偶在沪持有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如3年或更长),具体视主申请人落户渠道而定。
三、所需材料(常见)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 主申请人落户批复文件;
- 配偶在沪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居住证(如有);
- 其他根据政策要求补充的材料。
四、注意事项
-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各区政务服务中心查询最新细则;
- 特殊人才、高级专家、海外高层次人才等配偶随迁条件更为宽松,可享受绿色通道;
- 随迁落户需由主申请人提出申请,配偶作为随迁人办理。
总之,配偶落户需结合主申请人的落户类型、婚姻年限、就业及居住情况综合判断,建议提前准备材料并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