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生编制落户条件
上海留学生申请落户(即“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体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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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留学生应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就读院校原则上应为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或中国教育部认可的正规高等教育机构。 -
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 获得学士学位者:累计境外学习时间不少于365天;
- 获得硕士学位者:累计不少于180天;
- 获得博士学位者:累计不少于90天。
(以上时间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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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时限与工作要求:
留学生应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来沪工作并持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若超过2年未返沪,则可能影响申请资格。 -
用人单位资质:
用人单位需在上海注册、依法纳税、注册资金实缴≥100万元人民币(部分特殊情况除外),且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单位需为申请人办理用工登记和社保缴纳。 -
劳动合同与社保个税:
申请人需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满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不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如为高层次人才或毕业于世界顶尖院校,可适当放宽。 -
无犯罪记录与守法要求:
申请人应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
特殊优惠政策:
-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高校的留学生,全职来沪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无需社保基数和时间限制;
- 毕业于前51-100名高校者,全职来沪工作即可申办,对社保基数要求较低。
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材料,包括护照、学历认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审批通过后可获得落户资格,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人社局最新通知或咨询官方窗口获取权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