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省大学生落户条件
上海对外省大学生(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实行“积分制”,主要依据《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执行。符合条件的外省大学生可通过用人单位申请落户,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 为非上海生源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且在毕业当年提出申请;
- 所在用人单位符合上海市用工规定,具备人才引进申报资质,且在上海注册并依法纳税;
-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
二、评分达标
申请人需通过积分系统达到标准分值(近年一般为72分)。评分项目包括:
- 学历学位:硕士(27分)、博士(39分)、本科(24分);
- 毕业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可加分;
- 英语水平:CET-6≥425分(8分),雅思、托福等也可计分;
- 计算机能力:获得相关证书可加分;
- 获奖情况:国家级竞赛奖项、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 科研成果:发表高水平论文、专利等;
- 社会实践:参与重大志愿服务或西部计划等。
三、特殊通道(无需积分)
以下情况可直接落户,不占年度名额:
- 北大、清华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经审核后可直接落户;
-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硕士应届毕业生,在沪工作即可落户;
- 上海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认定可简化流程。
四、其他要求
- 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 申请时间通常为毕业当年6月至次年5月,由单位统一申报;
- 落户过程需通过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审核。
建议关注上海市教委、人社局每年发布的最新政策细则,因评分标准可能微调。总体而言,高学历、名校背景、综合素质突出者更容易成功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