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在上海落户条件
“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在上海落户享有政策优惠,是上海吸引优秀人才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上海市现行的人才引进和落户政策(截至2024年),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申请落户上海,无需打分。
主要落户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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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要求:申请人须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包括原“985”“211”高校以及新增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体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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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需为全日制本科、硕士或博士应届毕业生,且在毕业当年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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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要求:毕业生需与上海注册的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应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经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同时,用人单位一般需在上海依法纳税、缴纳社保,具备良好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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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基本条件: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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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规定时间内提交落户申请,通常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申报,通过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受理平台)办理。
此外,对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如清华、北大、复旦、交大等)的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部分地区或单位还可能享受更宽松的落户通道,例如无需重点用人单位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具体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委当年发布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为准。建议毕业生关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通知,及时准备相关材料。
总之,“双一流”毕业生在上海落户相对便利,体现了城市对高素质青年人才的重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把握机会,及时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