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军人子女落户上海条件
复员军人子女落户上海的条件主要依据上海市户籍管理政策及对退役军人优待的相关规定。目前,复员军人(即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士兵)本人及其子女落户上海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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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军人安置政策:复员军人通常由政府统一安置,若其被批准安置在上海,可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上海市相关安置政策申请落户。安置后,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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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条件:
- 子女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下;
- 子女为复员军人合法抚养的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收养子女等,需提供合法证明);
- 子女户口未随另一方落户其他大城市或享受其他优待政策;
- 复员军人在上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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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复员军人的退役证件(如退伍证、转业证等);
- 政府安置部门出具的接收安置证明;
-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亲属关系公证等;
- 在沪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备案);
- 其他公安部门要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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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安置资格;
- 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落户申请;
- 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市户籍政策较为严格,复员军人子女落户并非自动获得,必须符合安置政策和户籍管理规定。近年来,上海对人才引进、积分落户等渠道有所放宽,但针对复员军人家庭仍以安置为主。
建议申请人提前咨询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政策指引,确保材料齐全、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