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省人员落户条件
上海市对外省市人员落户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主要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居住证转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投靠亲属等途径实现。以下是主要落户条件的简要说明:
- 人才引进
适用于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及重点产业领域人才。基本条件包括: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注册地在上海;
-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 无不良记录。
特别优秀人才或符合《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目录》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 居转户(持有居住证满7年)
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且满足以下条件:
- 累计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持证期间依法纳税,无偷漏税行为;
- 持证期间有稳定住所和职业;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 职业与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相符,如中级以上职称或近3年纳税达标者优先。
若持有居住证期间有重大贡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年限可缩短。
-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在国外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成后2年内来沪就业;或出国前已毕业但首次就业在境外,回国后2年内来沪工作。需满足:
- 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部认证);
- 在上海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具备落户资质;
- 缴纳社保和个税。
高水平院校毕业或在世界500强企业工作过的,可放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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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落户
符合条件的外地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可通过“人才落户”渠道申请。部分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在重点领域就业也可落户,具体依据当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评分办法》。 -
投靠落户
包括夫妻投靠、子女投靠和老人投靠,一般要求被投靠人具有上海户籍满一定年限,且有合法稳定住所。
总体而言,上海落户强调人才导向、长期稳定就业与依法纳税。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