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落户条件企业家
上海市对企业家落户设有专门通道,主要通过“人才引进”和“居转户”等政策实现。针对企业家群体,最常见且高效的方式是通过《上海市引进人才办法》中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或“创业人才”类别申请落户。
一、人才引进落户条件(适用于优秀企业家):
- 企业创办人或核心管理人员,在本市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职务;
- 所创办企业正常运营3年以上,依法纳税,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申请人持股比例一般不低于10%;
- 企业近三年年均纳税额达到一定标准(如5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人数较多(如30人以上);
- 个人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优先支持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企业家。
二、重点支持对象:
- 获得风险投资或在科创板、主板上市的企业创始人;
- 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如“千人计划”“上海领军人才”)的企业家;
- 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的创业者;
- 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并落地发展的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途径:
- 居转户:持有居住证满7年,社保和个税缴纳满7年,中级职称或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达社平工资2倍以上,同时企业经营良好,可申请落户。
- 投资纳税落户:极少数情况下,对本市经济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家,可通过“投资纳税”特殊渠道申请,但门槛极高,需经市政府批准。
四、所需材料(简要):
- 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 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纳税记录;
- 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
- 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完税证明;
- 个人简历及相关荣誉证明。
建议企业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路径,并提前咨询人社部门或专业机构,确保材料齐全、合规。政策动态调整,应以最新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