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局认可落户条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社局)对人才落户设有明确政策,主要通过“居转户”、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等渠道实施。以下是主要落户条件的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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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
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缴纳社保和个税累计满7年,且近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可申请落户。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证书者优先。符合创新创业、紧缺急需人才等条件的,年限或基数可适当放宽。 -
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于高层次人才、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等。主要包括:
- 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职称;
- 紧缺岗位的硕士或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 企业高管、核心技术人才,在沪重点单位工作并符合薪资、纳税等要求;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重大贡献者。
用人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并承担申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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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落户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打分制”申请落户。评分项目包括学校层次、学历、专业、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荣誉称号、科研成果等。部分重点高校(如双一流)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基本可满足条件。上海高校的本科及研究生也可按政策申请。 -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在国(境)外正规高校取得学位并回国工作的留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
- 国内无工作经历的留学生,在世界排名前50院校获学位,全职来沪工作后可直接落户;
- 排名51-100的院校毕业生,全职来沪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
- 其他院校毕业生需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单位符合资质要求。
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担任高级管理/技术岗位者可享受更优政策。
此外,投靠落户(如配偶、子女、老人投靠)也有相应规定,但审批严格,需满足年限、住房、户籍状态等条件。
所有落户申请均需通过上海人社部门审核,材料真实有效,并由用人单位协助申报。政策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