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办理上海落户条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上海落户,主要依据上海市教委、人社局等部门发布的应届生落户政策,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和条件:
- 直接落户(无需打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落户:
-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如清华、北大、复旦、交大等)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
- 所有“双一流”高校及中科院、社科院等科研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 上海市属高校“双一流”学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本市中小学任教等特定岗位就业的。
-
重点用人单位人才引进
在本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如张江、临港等)的重点企业就业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经单位推荐并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落户。 -
打分落户(适用于普通高校毕业生)
非上述直接落户范围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申请,总分达到72分即可申报。评分项目包括:
- 学历学位(硕士27分,本科24分);
- 毕业院校(“双一流”高校加分);
- 英语水平(CET-6≥425加8分,雅思托福等也可加分);
- 计算机能力(获NCRE二级以上证书加7分);
- 获奖情况(国家级竞赛获奖、优秀学生干部等);
- 科研创新(拥有专利、发表论文等);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经历;
- 就业单位资质(用人单位为注册在上海、信誉良好的企业,部分单位可额外加分)。
- 其他特殊通道
- 上海高校的留学生回国就业,按留学人员落户政策办理;
- 在沪“五个新城”(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就业的应届生,部分区域放宽条件或给予加分支持。
注意事项:
- 申请人须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需具备落户申报资格;
- 材料需真实有效,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英语/计算机证书、就业协议等;
- 申请时间一般为毕业当年6月至8月,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
建议关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发布的年度具体通知,政策可能微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