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上海入集体户的条件
落户上海入集体户的条件主要依据上海市现行户籍政策,适用于符合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居住证转户等途径的申请人。集体户是为暂时不具备独立立户条件或无房产的人员提供的户籍挂靠方式,通常由工作单位、人才服务中心或高校设立。以下是常见落户途径及入集体户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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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校毕业生
符合上海市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如“双一流”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重点用人单位录用的本科毕业生等,可通过用人单位申请落户,若本人无房产,可落入单位集体户或上级主管单位、人才中心集体户。 -
人才引进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高级技能证书,在本市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紧缺岗位就业,且缴纳社保和个税达到规定年限与标准,经市人社局审批通过后,可申请落户。若无自有住房,可申请入单位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
留学生落户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学位,回国后在本市就业并缴纳社保,满足留学时间、学历认证及单位资质要求(如注册资金、纳税情况),经认定后可落户。无房产者可落入工作单位或所属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
居转户(居住证转户口)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期间依法缴纳社保和个税,前4年累计缴纳社保基数不低于1倍社平工资,后3年不低于1.3倍,且持有中级职称或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2倍以上,同时符合计分条件,可申请落户。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迁入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
其他特殊人才
如创新创业人才、技能人才、高层次人才等,可通过绿色通道快速落户,具体条件以市人社局最新政策为准。
入集体户基本要求:
- 落户资格已获批;
- 本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 所在单位设有集体户或能协调人才机构接收;
- 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落户批复、租赁备案或无房证明等材料。
集体户有效期一般与劳动关系挂钩,离职或单位注销集体户需及时迁出。建议提前咨询用人单位或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确认接收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