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上海落户要求条件
公派留学人员申请上海落户,需满足上海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海市公安局的现行规定(截至2024年),主要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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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身份认定:申请人须为国家公派或单位公派的留学人员,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或进修,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完成访问学者项目。自费留学人员另有标准,公派身份通常可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CSC)派遣证明等材料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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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学习时间要求:一般要求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研修满6个月以上(180天)。如为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通常自然满足该时长;联合培养博士生等项目也需提供正式录取和学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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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时间和工作要求:留学人员应毕业后2年内来沪工作,并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具备人事录用资质,且注册地在上海,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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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资质:用人单位应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或符合上海市重点发展导向的单位。部分单位需在上海市“一网通办”系统中完成落户资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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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薪酬要求:入职后需按规定缴纳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应符合当年标准。薪酬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同行业同类岗位的市场水平,部分地区或单位对年薪有具体要求(如不低于上海市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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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违纪记录:申请人应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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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需提供护照、签证、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归国证明、单位聘用合同、社保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公派人员还需提供国家留学基金委或派出单位的派遣函、回国证明等。
符合条件者可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申请前登录上海市人社局官网或咨询留学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