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落户政策上海条件
在上海申请博士后落户,主要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通过人才引进或应届毕业生渠道办理常住户口。以下是主要条件和要求(截至2024年政策):
一、基本条件
- 具有博士学位,已进入上海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 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能力。
二、落户途径与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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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直接落户:
- 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突出科研成果(如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或科技奖励等),出站后被本市用人单位正式聘用,且单位符合资质要求(如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产业单位等),可申请通过“高层次人才”或“留学回国人员”等通道直接落户。
- 用人单位需具备人事录用资格,并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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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落户通道:
- 出站博士后若未满35周岁,且为首次就业,可参照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申请落户。
- 需满足上海市当年应届生落户评分标准(如学历、学位、用人单位资质、紧缺专业、薪酬水平等),积分达标即可办理。
三、配偶及子女随迁
博士后本人落户后,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享受本市户籍待遇,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材料。
四、办理流程
- 博士后完成进站备案手续;
- 出站后与上海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 单位向人社部门提交落户申请材料;
- 审核通过后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户口迁移手续。
五、支持政策
上海对博士后提供多项支持,包括科研资助、住房补贴(如申请人才公寓)、子女入学便利等,鼓励高端人才长期留沪发展。
建议申请人密切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咨询设站单位人事部门,获取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