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落户口条件上海
在上海,居住证转为常住户口(即“居转户”)需满足一系列条件,主要依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以下是申请“居转户”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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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期间如有中断,可能影响累计年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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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需连续或累计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一般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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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申请前的7年内,依法在上海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税漏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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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能等级:需具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国家二级以上),且所持证书与工作岗位相符。若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以上,可不受职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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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需遵守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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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要求:申请须由注册地在上海、具有用人自主权的用人单位提出。单位应依法纳税,经营状况良好,且为申请人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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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达标(部分情况):在某些政策通道中(如重点机构人才引进),需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
此外,符合以下情形者可缩短年限或优先办理: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且专业、工种与岗位匹配的,可缩短年限。
- 在本市远郊地区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可适当放宽。
- 属于本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或紧缺急需人才的,可通过人才引进渠道加快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居转户”政策会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政策,并结合个人情况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