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
上海落户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主要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相关政策,适用于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以及重点产业发展所需人才。以下是主要条件:
-
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和住所,无不良记录,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 -
适用对象类别
- 高层次人才:包括国家或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专家、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
- 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在本市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航运等领域工作的核心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等。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岗位与专业匹配。
- 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在本市相关行业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技术骨干。
- 创新创业人才:在沪创办企业并符合本市产业导向,带动就业和技术转化成效显著的人才。
- 其他特殊人才:如跨国公司总部高管、外籍高层次人才、优秀留学回国人员等,可按专门通道申请。
-
学历与职称要求
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要求硕士或博士;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与岗位相匹配。 -
单位资质要求
用人单位需注册在本市,经营状况良好,依法纳税,且为申请人在沪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部分政策要求单位属于重点产业或经认定的重点机构。 -
社保与个税要求
按规定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一般要求满6个月至2年不等,具体视人才类型而定。 -
其他支持条件
对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等重点区域,有更宽松的引才政策,如缩短社保缴纳年限、放宽学历要求等。
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材料,由人社部门审核。审批通过后,可申领《办理户口通知函》,完成落户手续。
政策动态调整,建议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