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内毕业生落户条件
上海国内高校毕业生落户主要依据《上海市促进本市户籍人口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政策。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 申请人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毕业当年未落实工作的往届生,在规定择业期内);
- 毕业院校需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上海市重点支持高校,或所学专业符合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需求;
- 与上海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单位具备落户资质(通常要求注册地在上海、信誉良好、有一定纳税能力);
- 用人单位同意为其申请落户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评分落户制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
上海市实行“积分制”落户,总分达到标准分(近年一般为72分)可申请落户。评分项目包括:
- 学历学位:博士(27分)、硕士(24分)、本科(21分);
- 毕业院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3分),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上海重点高校(+2分);
- 外语水平:CET-6成绩达标(+8分),或雅思、托福等国际考试成绩;
- 计算机水平:获得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7分);
- 荣誉奖项:获国家级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等(最高+5分);
- 科研创新:拥有专利、发表论文、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等(+5分);
- 就业地区导向:到上海远郊或重点产业领域就业(如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可加分;
- 社会实践: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2分)。
三、特殊通道
- “五大新城”(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就业:在新城重点产业单位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应届生,符合条件可直接落户;
- 重点企业人才:部分经认定的重点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跨国公司总部)可为优秀应届生申请优先落户;
- 博士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可直接落户,无需评分。
四、其他要求
需按时提交《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材料》,通过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审核,并完成公示和落户办理流程。
注意:政策每年微调,建议关注上海市教委、人社局当年发布的官方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