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双一流可落户条件
根据上海市现行人才引进政策,符合条件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应届生落户通道申请上海户口。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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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要求:申请人须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其入选“双一流”的学科)。具体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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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通常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包括硕士、博士),且在毕业当年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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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要求:需与上海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具备接收应届生落户资质(一般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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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与成绩要求:部分情况下,对学习成绩或综合表现有一定要求。例如,部分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需满足“评分达标”条件,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中累计得分达到72分及以上可申请落户。但“双一流”高校部分专业或优秀毕业生可能享受直接落户或加分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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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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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应届生落户有明确申报时间窗口,一般在毕业当年春季至夏季集中受理,逾期不予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政策会根据年度情况进行微调,建议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
总结:毕业于“双一流”高校的应届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在上海合法就业并满足基本条件的,可通过应届生渠道申请落户,部分情况可享简化流程或直接落户便利。具体以当年官方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