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落户的条件
上海市崇明区落户条件主要依据上海市整体的户籍政策执行,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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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转户(居住证转户口)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且在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 在最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一级),可不受7年限制,适当缩短年限。
此外,需无不良记录,且所学专业、工作岗位与单位业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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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落户
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的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可申请落户。主要包括:- 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职称人员;
- 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企业高管、核心技术人才;
-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者;
- 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的专业人才等。
崇明区结合生态岛建设需求,对农业科技、生态保护、教育医疗等领域人才有一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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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落户
上海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如“双一流”高校),可通过用人单位申请落户。崇明区部分用人单位(如教育、卫生系统)纳入重点扶持范围,评分可能更具优势。 -
投靠落户
- 配偶投靠:结婚满10年,配偶为上海户口,且在上海有合法住所;
- 老人投靠: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子女为上海户口;
- 子女投靠: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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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落户(已基本取消)
上海市自2004年起已取消购房直接落户政策,仅通过购房无法获得户口,但仍可作为居住和积分落户的参考条件。 -
积分落户(非独立落户途径)
上海不实行“积分制落户”,但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目前120分)可享受子女教育、医保等公共服务,是居转户的重要前置条件。
总体而言,崇明区落户政策与上海市统一,未设立独立宽松政策,但对服务生态岛建设的人才有一定支持。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及崇明区政府发布的最新人才引进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