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双一流学科落户条件
上海“双一流”学科毕业生落户政策是上海市为吸引优秀青年人才、优化人才结构而推出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现行政策(截至2024年),毕业于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请落户上海,无需打分。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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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与专业要求:申请人须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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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人需为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未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毕业生,部分地区有试点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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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要求:需在上海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单位一般应具备合法用人资质,并能承担落户相关责任。部分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紧缺行业单位更易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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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违纪记录:申请人须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及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流程:
- 用人单位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系统中注册并提交申请;
- 毕业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协议等材料;
- 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学历及单位资质;
- 审核通过后获得《落户批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注意事项:
- “双一流”学科以毕业时所学专业是否列入“双一流”建设学科为准,跨学科或非主干专业需谨慎确认;
-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优先通过此渠道落户,上海本地高校毕业生同样适用;
-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关注上海市教委、人社局最新通知。
总体而言,该政策大幅简化了“双一流”学子落户上海的流程,体现了上海对高素质人才的高度重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尽早准备,把握应届生身份窗口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