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去上海落户条件
退伍军人落户上海需根据上海市现行政策,结合个人情况满足相应条件。目前,退伍军人落户上海主要通过“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退役士兵安置”两种途径,具体条件如下:
- 计划分配转业干部
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接收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通过计划分配方式落户。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
- 原籍或入伍地为上海,或配偶户口在上海市且婚姻关系存续满一定年限(通常2年以上);
- 配偶随军取得上海户口满一定年限(如3年);
- 父母或配偶父母为上海户籍,且身边无子女,可投靠落户;
- 在上海有接收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同意接收并落实编制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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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转业干部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若原籍或入伍地为上海,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为上海户籍,且符合条件,也可申请落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批准。 -
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
退役士兵落户上海主要依据安置政策:
- 从上海入伍的退役士兵,通常可回原籍安置,直接办理上海户口;
- 因战致残、立功受奖(如二等功以上)、获得荣誉称号或属于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形,可优先安置;
- 随军家属已落户上海的,部分情况下可随迁落户。
- 其他特殊情况
对为国家和上海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或因工作需要引进的专业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或特殊政策渠道申请落户。
办理流程:
一般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联合公安、人社等部门办理。需提交退役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接收单位证明、婚姻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经审核后由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提前咨询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各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落户过程需严格遵守程序,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总之,退伍军人落户上海主要依据入伍地、户籍状况、家庭情况及接收单位等因素综合决定,符合条件者可通过正规安置渠道顺利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