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主创业落户条件
上海市自主创业落户主要通过“居转户”政策或人才引进渠道实现,目前尚无专门针对自主创业者的直接落户通道,但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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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积分达标
创业者需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过积分制度累计达到120分,可享受部分市民待遇。创业并依法纳税、带动就业等可获加分。 -
居转户政策(7年转户口)
持有居住证满7年,期间依法缴纳社保和个税,且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落户:- 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
- 企业正常经营,纳税记录良好;
- 本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合伙人,并实际参与经营管理;
- 所创办企业属于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重点支持领域者更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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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快速通道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缩短年限或直接申请落户:- 创办科技型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获得风投或政府资助;
- 企业年纳税额达到一定标准(如连续3年每年纳税50万元以上,且提供就业岗位5个以上);
- 获得省部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
- 属于本市重点产业紧缺急需的创业人才,经主管部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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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在上海创办企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符合相关条件(如企业注册资金实缴10万美元以上),可申请落户,门槛相对较低。 -
其他要求
- 企业需注册在上海市,合法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创业者本人需长期稳定在沪工作,社保和个税由所创企业缴纳;
- 部分区域(如张江、临港新片区)有区域性支持政策,可优先落户。
建议创业者关注上海市人社局、一网通办平台发布的最新政策,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路径。政策动态调整,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