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公共户需要什么条件
在上海落户公共户(即社区公共户口)需满足一定条件,主要适用于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无法立家庭户的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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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海市落户政策:申请人必须已通过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居转户、留学回国人员等渠道获得上海市常住户口资格,并完成相关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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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自有产权住房:在上海市内没有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住房,或虽有住房但因特殊原因(如产权纠纷、房屋拆迁等)暂无法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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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地明确:需提供在沪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如租赁备案合同、单位集体宿舍证明、亲属房产借住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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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同意接收:公共户一般落在实际工作单位注册地或实际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集体户下,需单位或街道出具同意落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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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齐全:包括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落户批复文件、居住证明、单位接收函、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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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如离婚、房产出售等原因导致无房,需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或证明材料。
落户流程一般为:取得落户资格 → 确定拟落户地派出所 → 提交公共户申请材料 → 派出所审核 → 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公共户与家庭户享有同等社会权益(如子女入学、社保等),但不能用于挂靠他人户口。未来在本市购房后,应及时将户口迁入自有房产,腾出公共户名额。
建议提前咨询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区级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最新政策和具体要求,确保材料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