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随迁十年落户条件
在上海申请“随迁”落户,通常指配偶、子女等亲属随主申请人(如持有居住证并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落户。所谓“十年落户”,一般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保满7年,且符合相关条件后可申请转办常住户口(即“居转户”),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十年”。目前并无专门针对“随迁十年落户”的政策,但随迁人员可在主申请人满足落户条件后一并办理。
以下是上海随迁落户的主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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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申请人条件:主申请人需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等方式符合上海落户资格。例如:
- 居转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缴纳社保满7年,依法纳税,且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 人才引进:符合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等条件,可缩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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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对象范围:
- 配偶: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随迁;
- 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随迁;
- 离异家庭中由申请人抚养的子女也可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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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要求:
- 随迁配偶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 子女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如有)等;
- 随迁人员原则上不设工作、社保或居住证年限要求,但需依附于主申请人落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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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 主申请人必须先获批落户,随迁人员方可同步办理;
- 若主申请人通过居转户方式落户,需确保居住证、社保、个税等记录连续合规;
-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以“上海人社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最新通知为准。
总之,上海并无“随迁十年落户”的独立政策,随迁落户依赖于主申请人的落户资格。若主申请人通过居转户途径,通常需累计7年符合条件,而非10年。实际操作中应提前规划社保和个税缴纳,确保符合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