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归落户户口条件
上海海归落户(即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适用于通过“直接落户”或“居转户”通道的留学归国人员:
一、基本条件
- 留学人员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含硕士),或在国内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国(境)外进修一年以上。
- 留学期间未在国内就业,且回国后首次在上海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
-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
- 与上海市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1年的劳动合同,且该单位注册地在上海,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资质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落户。
二、单位要求
用人单位应为合法注册、信誉良好、纳税正常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 属于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产业领域企业或创新创业型企业;
- 近三年吸纳较多留学人员就业。
三、个人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
- 在世界排名前50名高校毕业(参考四大国际排名近一年榜单);
- 在世界排名51-100名高校毕业,且在国(境)外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
- 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且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和个税缴费基数达到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
- 被聘任为高级管理或技术岗位,或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人才;
- 创业类留学人员,在沪创办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本人持股不低于30%。
四、其他要求
- 需提供国外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护照及签证记录、劳动合 同、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
- 无违法违纪记录,信用良好。
五、特殊支持
对毕业于世界顶尖名校、拥有重大科研成果或来沪创业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可享受“绿色通道”,简化流程、优先审批。
建议申请人通过“上海人社自助经办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最新政策调整。政策可能动态优化,具体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