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离开上海落户条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在上海落户,需满足上海市教委、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年度政策要求。根据近年政策(如2023-2024年标准),主要条件如下:
一、基本资格
- 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非上海生源);
- 毕业当年直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 就业单位注册地在上海,并具备人才落户申报资质。
二、用人单位要求
用人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在上海市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扶持产业企业;
- 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教育医疗机构等公共机构;
- 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各类企业,且纳税信用良好。
三、个人评分达标(非上海生源适用)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需参加“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总分达到当年公布的标准分(2023年为72分)即可落户。评分项目包括:
- 学历层次(博士32分,硕士27分,本科24分);
- 毕业院校(“双一流”高校或原“985/211”有加分);
- 英语水平(CET-6≥425分加8分,雅思托福等可替代);
- 计算机能力(获NCRE二级以上证书加7分);
- 校级以上荣誉(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 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
- 社会实践或基层服务经历。
四、特殊通道
符合以下情况可免打分直接落户:
- 北大、清华、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六所校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全职来沪工作可直接落户;
- “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上海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认定后优先支持。
五、办理流程
- 毕业生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 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落户申请材料;
- 通过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审核并公示;
- 获得《落户批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注意事项:政策每年微调,具体以当年上海市教委和人社局发布的《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为准。建议毕业生提前准备成绩单、获奖证明、英语证书等材料,并与用人单位保持沟通,确保及时申报。
(全文约780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