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投资者落户条件
上海市针对投资者落户设有专门的政策通道,主要通过“人才引进”或“居转户”等途径实现,其中对投资者较为适用的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及相关的投资创业类人才引进政策。
一、基本条件(适用于居转户途径):
-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此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7年;
- 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对应;
-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记录。
二、对投资者的特殊优惠政策:
若投资者在沪创业并满足以下条件,可缩短年限或走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 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额累计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企业注册资金实缴到位,且为非投资性公司;
- 所创办企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如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
- 企业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满足上述条件者,持居住证满5年、社保和个税缴纳满5年,即可申请落户。
三、人才引进直接落户途径(更优选择):
对于杰出创业投资者,可通过“人才引进”直接落户:
- 在本市创办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本人持股不低于30%;
- 企业近三年每年纳税总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不含个人所得税);
- 企业属于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产业领域;
- 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或本人获得市级以上人才计划支持。
符合者可不受居住证年限限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直接落户。
四、其他要求:
申请人需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且承诺继续在沪工作和生活。
总结:普通投资者可通过“居转户”7年路径,符合条件可缩短至5年;优秀创业者可通过人才引进政策快速落户。建议咨询所在区人社局或专业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落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