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双一流往届落户条件
根据上海市现行人才引进政策,往届“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可通过“居转户”或“人才引进”等途径申请落户上海,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以下是针对“双一流”高校往届毕业生的主要落户路径及相关要求(截至2024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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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落户(人才引进通道)
往届“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若在上海市重点支持的用人单位(如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产业单位等)工作,且从事紧缺急需岗位,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人才引进落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累计缴纳社保满一定年限(通常为2-3年);
- 依法纳税,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
- 所在单位具备人才引进申报资质,并推荐申请人;
-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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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转户通道(7年转户籍)
若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可通过“居转户”方式申请:-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连续缴纳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 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在职期间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
- 在本市被聘任在相应岗位上;
-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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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落户通道(仅限毕业当年)
需特别注意:“双一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直接落户”政策(打分达标即可),但该政策仅适用于毕业当年。往届毕业生不再适用此快速通道。 -
其他补充渠道
- 留学回国人员:若为“双一流”高校毕业后出国深造,回国后符合条件可走留学人员落户通道。
- 创业人才:在沪创办企业并符合相关投资、纳税、带动就业等条件,可申请创业类落户。
总体而言,往届“双一流”本科毕业生落户上海并无直接优惠政策,仍需通过常规人才引进或居转户途径。建议关注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年度《人才引进申办指南》和所在单位的人事政策,结合自身情况规划落户路径。政策动态调整,具体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