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省市配偶落户条件
上海外省市配偶落户条件主要适用于与上海户籍居民结婚的外省市配偶,申请落户需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上海市现行户籍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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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夫妻投靠落户:
外省市配偶与上海户籍人员结婚满10年,且年满35周岁,可申请落户。申请人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配偶的上海户口簿等材料,并在沪有合法稳定住所。 -
特殊人才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配偶:
若上海户籍一方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省部级以上奖项获得者、高新技术企业核心人员等,其配偶可适当放宽条件,通常结婚满7年即可申请,具体视人才认定情况而定。 -
再婚家庭特殊情况:
对于再婚夫妻,若双方均有过婚史,落户审核更为严格,需提供离婚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材料,且结婚年限仍需满足基本要求。 -
未成年子女随迁:
配偶落户时,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一并申请随迁,需提供出生证明、子女户口簿等材料。 -
其他条件: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提供在上海长期居住生活的证明(如房产证或租赁备案)。
近年来,上海户籍政策趋于收紧,审批由各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负责,实际操作中还需综合考虑住房、社保、就业等因素。建议申请人提前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官网获取最新政策信息。
总体而言,外省市配偶落户上海周期较长,门槛较高,需耐心准备材料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