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落户家属随迁条件
上海人落户家属随迁的条件主要针对已获得上海市常住户口的主申请人,允许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随迁落户。具体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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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申请人资格:主申请人必须已通过人才引进、居转户、留学回国、应届生落户等方式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并处于稳定就业和缴纳社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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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随迁:
- 配偶需与主申请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通常要求结婚登记满一定年限,如3年);
- 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 一般要求配偶无上海房产或未在沪就业缴纳社保,以体现“随迁”性质;
- 特殊情况如人才引进落户,部分政策允许配偶直接随迁,不受婚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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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随迁:
- 子女为未成年(18周岁以下),或在读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
- 需提供出生证明、户口本等亲属关系材料;
- 继子女、养子女需有合法收养或抚养关系证明;
- 原则上不支持成年子女随迁,除非有特殊政策支持(如人才类落户中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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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投靠落户(非严格“随迁”):
- 上海户籍人员的父母申请投靠子女,需满足年龄条件(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
- 子女在上海有常住户口且有自有住房;
- 父母在全国范围内无其他子女,或其他子女丧失赡养能力;
- 需出具无业或退休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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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等基本证件;
- 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备案);
- 主申请人社保缴纳和个税记录;
- 无犯罪记录证明(部分情况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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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由主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具体政策可能因落户类型(如居转户、人才引进、留学生落户等)略有差异,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咨询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