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在上海落户条件
夫妻共同在上海落户,需满足上海市现行户籍政策的相关规定。目前,上海主要通过“投靠落户”“人才引进”“居转户”等途径实现落户,夫妻共同落户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 配偶投靠落户
外省市人员与上海户籍居民结婚,且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配偶投靠落户。基本条件包括:
- 结婚登记满10年;
- 配偶为上海市常住户口(非农业户口);
- 申请人年满35周岁,且在沪有合法稳定住所;
- 无不良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若配偶为支内、知青回沪人员或华侨等特殊情形,年限可适当缩短至7年或3年。
- 人才引进中的配偶随迁
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上海的主申请人,其配偶可申请随迁落户。条件包括:
- 主申请人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标准(如高级职称、重点机构紧缺人才、高学历等);
- 配偶就业或持有居住证,部分情况需满足婚姻关系存续满一定年限(一般为3年);
- 随迁时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配偶随迁可直接获得上海户籍,无需单独排队。
- 居转户中的配偶随迁
持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居转户”条件的主申请人(如持证满7年、缴纳社保满7年、依法纳税、中级职称等),其配偶可在主申请人成功落户时申请随迁。要求:
- 婚姻关系持续有效;
- 配偶持有居住证,且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 无违法犯罪记录。
随迁配偶将一并落户,不需另行满足居转户年限。
- 留学生回国落户中的配偶随迁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在上海工作并申请落户,其配偶及子女可随迁。需提供结婚证明、配偶身份材料等,配偶可一同落户上海。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虚假申报将影响落户资格;
-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市人社局官网或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最新细则;
- 落户地址一般为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需提前落实落户地。
综上,夫妻共同落户上海主要依赖于一方符合落户条件后,另一方通过投靠或随迁实现。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路径,并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