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海归上海落户条件
研究生海归回国后在上海落户,需满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相关政策。主要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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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申请人须为在国(境)外高等院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所获学位应为中国教育部认可的海外高校颁发,并能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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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学习时间要求:通常要求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180天)。若就读院校为世界排名前50名的高校(参考四大国际排名:QS、THE、U.S. News、ARWU),可适当放宽要求,部分情况下可免除社保基数和纳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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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时间限制:申请落户一般应在毕业后两年内首次回国工作,且来沪工作时间越早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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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资质:用人单位应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有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单位注册地在上海,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重点产业领域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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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需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税。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对于毕业于世界前50高校者,全职来沪工作后可“直接落户”,无需社保基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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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包括护照、签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记录、户口本及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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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通道:如毕业于世界前50高校,或属于上海重点引进人才、创业类人才,可享受简化流程或优先审批待遇。
建议申请人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政策,或咨询留学服务中心获取个性化指导。政策可能动态调整,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