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换护照上海落户条件
在上海留学归国人员申请落户,若期间更换过护照,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一、基本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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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获得博士学位;或在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参考QS、THE、U.S. News等权威榜单)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有本科学历,并在国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 -
留学时间要求:
境外累计留学时间不少于180天(博士可适当放宽),且所获学历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就业与社保要求:
回国后在上海市依法注册的用人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一般要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如为高层次人才或重点企业员工,可缩短至3个月)。 -
单位资质:
用人单位应具备人事录用资格,注册地在上海,且纳税状况良好,部分情况需单位完成落户申报备案。
二、关于更换护照的情况:
若留学期间更换护照,需额外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身份连续性:
- 新旧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 护照更换说明(由公安机关或使领馆出具);
- 留学期间签证记录、出入境记录、学生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能证明留学经历的文件;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中需能体现个人信息及学习经历。
三、特殊支持政策:
- 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创业人才等可享受优先落户或简化流程;
- 世界排名前100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无需社保基数限制);
- 张江科学城、临港新片区等区域有更宽松的落户支持政策。
四、注意事项:
- 更换护照不影响落户资格,关键是要确保所有材料能完整衔接,证明留学经历真实连续;
- 所有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申请通过后,需及时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手续。
建议提前通过“上海人社”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政策,或咨询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协助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