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转户在上海落户的条件
在上海申请“居转户”(即持有居住证转为上海户籍)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依据上海市现行的落户政策(截至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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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中间如有短期中断,一般不影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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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在持居住证期间,需连续或累计缴纳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7年,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一般不超过3个月可被接受,但需视具体政策执行口径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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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在申请前的7年内,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严重偷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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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聘用岗位与所学专业相符,且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及以上(通常适用于技术类或管理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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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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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要求:申请单位应是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信用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或委托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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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有利于快速落户):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 近3年缴纳社保基数达到平均工资3倍以上;
- 在本市远郊地区工作并长期缴纳社保;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表彰。
特别提示:符合“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临港新片区特殊支持政策”等情形的,可适用更宽松的居转户通道,如缩短年限至5年甚至3年。
申请人需通过所在单位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公示后办理落户手续。
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关注“上海人社”官网或咨询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