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上海长宁区申请条件
落户上海长宁区的申请条件需根据上海市统一的户籍政策执行,长宁区作为中心城区之一,不单独制定落户政策,但部分人才引进项目可能有区域倾斜。主要落户途径及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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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转户(居住证转户口)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缴纳社保和个税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纳税;持证期间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达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可缩短至5-7年。 -
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于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等。申请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本市工作并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单位注册地在长宁区且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如属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可适当放宽条件。 -
应届毕业生落户
清华、北大、复旦、交大、同济、华师大六所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落户;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本地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满足基本条件也可申请。用人单位需具备落户资质。 -
留学生落户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满1年,回国后2年内来沪工作并持续缴纳社保和个税,单位注册在长宁且具备资质,可申请落户。 -
投靠落户
包括配偶投靠、子女投靠和老人投靠,条件较严格。例如配偶投靠需结婚10年以上,且配偶为上海户籍;老人投靠需子女为沪籍且满35岁,本人年满60周岁等。 -
社区公共户与房产要求
落户需有合法稳定住所。无自有住房者可落户于单位集体户或长宁区指定的社区公共户。
建议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政策,或咨询长宁区人社局、公安分局户籍窗口获取具体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