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生儿户籍落户条件
在上海为新生儿申报户籍(落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并准备相应材料:
一、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
新生儿可随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父或母申报出生户口。这是最常见且直接的落户方式。
二、父母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但符合人才引进等特殊政策
若父母非上海户籍,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并满足相关条件(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社保等),其子女可在本市申请落户。此类情况通常需通过“居转户”或人才引进渠道逐步实现,新生儿一般先登记为随迁,待符合条件后办理落户。
三、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另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居民
新生儿可随上海户籍一方申报户口,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明等材料。若出生在国外,需提供经认证的出生证明及翻译件,并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四、所需基本材料
-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 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上海户籍一方的户口簿及户籍证明;
- 如非上海户籍一方有居住证和积分通知单,也需提供;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计划生育证明(现已普遍取消)、入户申请表等。
五、办理流程
- 在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可在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 持相关材料到上海户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报;
- 审核通过后,将新生儿信息录入户籍系统,完成落户。
六、注意事项
- 新生儿落户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最迟不超过一年;
- 若父母离婚或未婚生育,需提供法院判决书、亲子鉴定等补充材料;
- 政策可能随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属地公安派出所或“一网通办”平台获取最新信息。
总之,上海新生儿落户以“随亲生父母一方为沪籍”为主要途径,其他情况需结合居住证积分、人才政策等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