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年上海落户条件
在上海工作十年申请落户,主要可通过“居转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政策实现。根据上海市现行规定,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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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申请人需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非临时居住证),且在申请时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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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满7年:持居住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社保一般不计入连续缴费年限,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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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持居住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偷税漏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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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能要求:需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在相关岗位工作。若近连续3年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以上,可不受职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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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犯罪记录: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需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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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在上海:申请时所在用人单位注册地必须在上海市,并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保和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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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人需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如自有房产、租赁备案住房或单位集体宿舍。
此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或缩短年限:
-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重大贡献;
- 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 近连续3年社保基数达到平均工资3倍以上,且个税匹配,可缩短至5年申办。
注意: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一网通办”平台查询最新细则,并结合个人情况准备材料。落户审核严格,需确保社保、个税、居住证记录完整一致。
